武汉中院指定汉南法院一审的裁定

各位亲爱的平安光谷春天(嘉欣园)的业主们: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我们的诉讼请求,最后指定由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审理我们与武汉海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市平安置业有限公司的集体诉讼案,以下是相关法律文书:

接下来,我们会积极为各位准备诉讼材料,并将诉讼材料送往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进行立案。

嘉欣园商改住维权小组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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